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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09:25:5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直接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粤发改规〔20227号)中《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从轻处罚清单》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粤粮规〔20222号),不另行制定。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粤发改规〔2022〕7号).pdf

附件2: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粮规〔202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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